杨某诉成都某三甲医院麻醉插管致植物人案——调解获赔373万元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麻醉插管致植物人)
团队介入后分析病历、完善医疗证据,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经多次协商并经法院确认调解,最终赔偿373万元。
- 病历分析:逐页梳理麻醉记录与监护数据,锁定麻醉插管操作与管理环节的医疗过错
- 鉴定推进:完善医疗证据后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主要责任,并确认伤残等级与完全护理依赖
- 调解落地:多次与院方协商,并经法院确认调解,最终赔偿金额373万元
脊髓损伤、脑损伤重度伤残案件的关键在于病历证据的梳理、鉴定机构与管辖的选择、以及护理依赖的认定。以下为医疗纠纷重度伤残代表案例与代理思路,供同类案件参考。
团队介入后分析病历、完善医疗证据,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经多次协商并经法院确认调解,最终赔偿373万元。
代理要点:病历分析:逐页梳理麻醉记录与监护数据,锁定麻醉插管操作与管理环节的医疗过错;鉴定推进:完善医疗证据后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主要责任,并确认伤残等级与完全护理依赖
伤者因工作中腹部受伤送诊后继发腹膜炎、全身感染成植物人状态,团队分析病历、形成医疗和法律证据,指导并陪同鉴定,经反复多次协商最终获赔435万元。
代理要点:证据构建:分析病历,围绕诊疗延误与处置不当形成病情相关的医疗和法律证据;鉴定指导:全程指导和陪同鉴定,固定伤残与护理依赖结论
考虑院方在当地的影响力,团队选择上海的权威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同等至主要责任,经一审判决、二审调解,最终赔偿1,851,114.83元。
代理要点:鉴定机构选择:考虑院方在当地的影响力,跨地域选择上海权威鉴定机构,保障鉴定中立性;鉴定结论:经鉴定院方承担同等至主要责任
共 4 件已公开案例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麻醉插管致植物人)
团队介入后分析病历、完善医疗证据,启动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经多次协商并经法院确认调解,最终赔偿373万元。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继发腹膜炎致植物人)
伤者因工作中腹部受伤送诊后继发腹膜炎、全身感染成植物人状态,团队分析病历、形成医疗和法律证据,指导并陪同鉴定,经反复多次协商最终获赔435万元。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脊柱手术致脊髓损伤)
考虑院方在当地的影响力,团队选择上海的权威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经鉴定院方承担同等至主要责任,经一审判决、二审调解,最终赔偿1,851,114.83元。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脊髓造影检查致截瘫)
经鉴定为同等责任,团队从病情角度帮助伤者转诊至全国权威医院治疗并形成有利医疗证据,经起诉、法院调解最终赔偿2,081,27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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